《上海市稳定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款规定:从事电工作业、焊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冶金生产稳定作业、危险化学品稳定作业、稳定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稳定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在60周岁以下,女在55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国家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3、身体健康(在镇级以上医院体检),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相应申请项目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稳定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相关稳定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办理资料
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和一寸红底照片两张。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相应操作证;证书每三年复审一次,我国通用。
报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1999号亿博大厦805(地铁1号线友谊西路站1号出口旁)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热搜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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