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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房产证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2026-07-04 11:41:32发布,长期有效,3596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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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名下的产而言,很多时候针对房产进行交易往往是需要将房产证进行变更的,那么办理房产证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房产证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拥有房屋所有权者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拥有房屋所有权者因去世对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子女或亲属)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拥有房屋所有权者因房产证的个人信息不符或需要变更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拥有房屋所有权者自愿把房屋所有权赠与他人(受赠人)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成立成交买卖房屋买卖过户的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房产证变更

    二、房产证上去掉子女的名字需要多少费用

    房产证上去掉子女的名字需要50元的登记费还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是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变更,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需要交登记费,按件收取。税费会根据房屋的面积有所不同。

    三、房屋产权证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证变更的,当事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要提供产权变更材料、房产证、完税凭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比较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比较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针对房产证进行变更,当事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房管局进行办理。

    联系我时,请一定说明是在蚂蚁热搜网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shanghai.mayicms.com/lvshi/18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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