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信息公示
2022年学前教育阶段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2022年6月2日-6月9日,全区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
1.信息登记
2022年,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
2022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的条件
幼儿及其监护人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②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③外籍:护照。
(3)登记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6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①如发现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②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市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③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预约时间,在网上验证阶段到申请报名的幼儿园现场进行信息补登记。幼儿园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服务方式的将另行向社会公告)。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预约时间,凭相关证明材料在网上验证阶段到申请报名的幼儿园现场进行信息修改(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服务方式的将另行向社会公告)。
2.报名验证
2022年6月24日-7月22日,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实行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网上验证。
(1)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作为幼儿完成网上报名的凭证。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每位适龄幼儿根据报名平台提示可在按地段招生幼儿园(招收地段生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全区招生幼儿园(部分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幼儿园)或街镇招生幼儿园(民办三级幼儿园)中报名一所幼儿园。按地段招生幼儿园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入园或统筹安排入园。未被全区招生幼儿园录取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统筹安排。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2)报名条件
2022年,本区在招生紧张区域的幼儿园继续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
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3)网上验证
2022年7月2、3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6日前,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幼儿园告知适龄幼儿家长录取结果。
2022年7月16、17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3.录取通知
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022年9月15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新生注册报到及幼儿信息上报工作。